广东钢结构加工生产效率很高,工件在空间大量、频繁地移动,各个工序中大量采用的机械设备都须作必要的防护和保护。因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极为重要,特别是在制作大型、超大型钢结构时,更必须十分重视安全事故的防范。
1.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者和生产管理人员均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按规程要求操作。
2.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为了便于钢结构的制作和操作者的操作活动,构件宜在一定高度上测量。装配组装胎架、焊接胎架、各种搁置架等,均应与地面离开0.4~1.2m。
4.构件的堆放、搁置应十分稳固,必要时应设置支撑或定位。构件堆垛不得超过二层。
5.索具、吊具要定时检查,不得超过额定荷载。正常磨损的钢丝绳应按规定更换。
6.所有钢结构制作中各种胎具的制造和安装,均应进行强度计算,不能仅凭经验估算。
7.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氧气、乙炔、丙烷、电源等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测泄漏和接地情况。
8.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应做出相应的标志、信号、警戒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以避免意外伤害。
9.构件起吊应听从一个人的指挥。构件移动时,移动区域内不得有人滞留和通过。
10.所有制作场地的安全通道必须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