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钢结构工程设计说明中,对于焊接钢结构的材料,只注明了钢种,没有提出质量等级要求。对于焊缝质量,有的对质量等级不明确,有的提出不合适的质量等级等。
2.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建筑业正在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中国的一些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向世界公开招标,一些建设方案被外国设计公司中标。虽然部分中标施工方案标新立异,但争议较大,尤其是部分中标施工方案结构不合理,甚至非常不合理。
3.设计构件长度时,没有调查施工现场。有些构件太长,运输条件无法解决,有些构件太重,现场吊装能力无法满足等等。
4.在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中,连接节点的强力螺栓的规格和数量是由节点的内力来计算的,但有些设计中选用的高强度螺栓的直径和数量与节点板的截面尺寸不匹配。在设计极限荷载的作用下,会出现螺栓未达到设计强度,连接板已变形失去承载能力的现象。
5.抗侧力支撑构件与梁、柱连接时,节点板螺栓连接时,没有考虑螺栓扳手工具的操作空间,给施工带来困难。
6.对钢结构的防水、隔热、防腐设计不够重视,设计文件中未规定钢材除锈等级和涂装、涂层厚度,未根据构件不同部位的耐火极限不同采取相应的隔热保护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