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具有高强度和高弹性模量。与混凝土和木材相比,密度与屈服强度的比值相对较低,所以在相同的受力条件下,钢结构的构件截面小,重量轻,便于运输和安装。那么,我们对钢结构的材料有什么要求呢?

1、钢结构所用的钢材、焊接材料、涂层材料和紧固件应有质量证明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
2、原材料进厂时,除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外,还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有关现行标准在甲方、监理的见证下,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样、检验和验收,做好检验记录。并向甲方和监理提供检验报告。
3、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原材料有缺陷,必须由检验员和主管技术员研究处理。
4、材料代用应由制造单位提前提出申请单(技术核定单)并附材料合格证,并报甲方和监理批准,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代用。
5、严禁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受潮结块或熔化烧焦的焊剂、生锈的焊丝。用于螺柱焊的螺柱表面不应有影响使用的裂纹、条痕、凹痕和毛刺等缺陷。
6、焊接材料应集中管理,建立专用仓库,仓库要干燥,通风良好。
7、螺栓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房间内。高强度螺栓的入库验收应按现行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JGJ82的要求进行。禁止使用被腐蚀、污染、潮湿、碰伤和混杂的高强度螺栓。
8、油漆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存放在专用仓库内,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结块失效的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