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有些接头不能在工厂加工完成,所以在钢结构加工和施工现场控制焊接质量是非常重要的。焊接前,要做好焊接辅材、工具、场地等可能影响焊缝质量的环节,避免焊缝连接出现质量缺陷,下面是钢结构加工和焊接的一些要求。

1.从事钢结构焊接的各类焊工,包括点焊煤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焊接材料的强度必须与组件材料相匹配(参考木材规格材料章节)。不允许低匹配焊接材料。焊接不同强度的材料时,可按强度等级较低的选用焊接材料。
3.构件焊接前,应按JGJ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未经评定或评定不合格不准焊接。
4.焊接单位应根据工艺评定结果编制焊接工艺文件,并严格遵守工艺文件的规定。
5.翼板和腹板的拼接应优先采用埋弧焊自动焊;H型钢角焊缝宜采用埋弧自动焊。如果必须采用其他焊接方法,应得到ABC主管的批准。
6.对于气体保护焊,应尽可能采用氩气含量为20%的混合气体保护焊。
7.焊接前检查坡口和装配间隙,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焊接。
8.当图纸或技术条件无要求时,下列焊缝为全熔透焊缝,应满足二次焊缝的质量要求。
(1)所有腹板和翼板的对接焊缝(吊车梁下翼缘为I级)。
(2)当H型钢上的翼缘板厚度为8mm时,翼缘板与端板的连接焊缝。
(3)柱上吊车梁的支架翼缘或夹层梁与柱连接的支架翼缘之间的焊缝。
(4)箱型柱四壁之间的角部对接组合焊缝为梁柱连接的支架上下600m,柱底以上600mm。
(5)箱型柱隔板与舱壁对接组合焊缝。
(6)刚性柱(固定底座)的II钢翼缘板与柱底板之间的焊缝。
(7)图纸上要求坡口熔透的其他焊缝。